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,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,提升创业服务水平,创建最优发展环境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决定和《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<鹰潭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鹰办发〔2010〕2号)文件精神,结合审计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、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“以服务创业、富民强市为主题,以‘ 四服务’为主抓手,以优化创业环境,降低行政成本为目标,营造更好的作风,更高的效率,更完善的服务和更优的环境。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、依法审计,认真履行职责,服务经济建设,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“免疫系统”功能,努力为实现我市进位赶超、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审计支持。
二、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
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:局各科室工作人员。
创业服务对象为:优势产业、高科技、低碳经济等大项目、大企业的招商引资;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;企业“二次创业”和升级改造;全民创业。
三、工作重点
(一)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
1.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。深化审计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,推行审计处罚统一原则、统一标准的基准制度。既要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,又要切实保护各类投资创业者的合法权益。对必须的行政处罚,在企业有效整改前提下,能减则减,能免则免。
2.进一步优化创业者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。切实加大对行政审批项目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计力度。进一步探索企业效能审计,为企业更好的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3.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审计。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、难点,加大对失业保险基金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以及促进就业资金的审计力度,切实保障失业和下岗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促进其再次创业。加大对扶贫资金、财政支农资金、教育收费、医疗收费等资金的审计力度,确保各项财政专项资金落到实处,切实为投资创业者减轻负担。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、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力度,切实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。
4.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。围绕加强宏观调控,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审计力度,为投资创业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营造一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竞争环境。切实加大对拖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、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施工企业工程款的检查和处罚力度,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,确保农民务工收入和征地拆迁补偿金及时足额兑现,确保施工企业工程款及时到位。切实保护好农民工利益和促进施工企业的再生产,把推进全民创业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有机结合起来。
(二)深化机关作风建设
1.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。大力倡导服务之风,强化服务意识,把握服务重点,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,争做服务型干部。巩固效能年活动成果,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,提高审计服务质量,严格禁止和严厉查处利用审计职权“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、占”等行为。
2.加强审计能力建设。一是强化学习培训。以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为重点,提高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;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抓手,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。二是强化审计管理。建立审计项目管理制度,实行审计项目限时制、审计组长负责制等,进一步规范审计现场作业,使审计人员在实践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。三是以“审计业务年“为载体,以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目标,在全市审计系统开展审计业务上水平,审计报告出精品等为内容的竞赛活动,努力营造干事、争先、创优的良好氛围。
3.加强规范管理。一是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,突出工作重点,搞好协调衔接,避免交叉重复和相互脱节,形成工作合力。二是正确处理好审计任务、审计力量和审计风险的关系,依法行使审计职权,防范审计风险和廉政风险。三是加强财务管理,严格遵守财经法规,建章立制,明确权限,规范程序,堵塞漏洞,确保资金依法合规有效使用。四是加强制度建设。进一步完善《审计机关行政问责制》、《审计机关首问负责制》、《审计机关限时办结制》、《审计工作“五定”制》、《目标考评制》和《审计机关学习制度》等,把全局各项工作都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,不断提高全局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
4.加强廉政建设。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,廉洁从政,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,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。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组和审计现场廉政监督,通过现场督查、回访等形式,强化廉政纪律监督。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,增强透明度,避免权力的滥用。四是加大追究责任力度,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。
四、工作步骤
活动分为学习动员、组织实施、总结考评三个阶段。
(一)学习动员(2010年1月4日—2月28日)
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市委、市政府部署,研究我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方案,明确健全组织机构,确定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。召开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,贯彻落实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,对我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出具体动员部署。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于2月24日前报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。
(二)组织实施(2010年3月1日—10月31日)
紧紧围绕省、市确定的重点工作,做好对接和信息沟通工作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,紧密结合实际,创新活动载体,抓好各项任务落实,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。
(三)总结考评(2010年11月1日—12月31日)
以两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,与机关目标管理考评相结合,制定量化、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,严格绩效考评。认真总结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,召开总结大会,交流经验,表彰先进。
五、工作要求
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,要求高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务求实效。
(一)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,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现实需要,是贯彻市委、市政府抓项目建设的必然要求,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各科室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,积极投身创业服务年活动。
(二)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。成立以李力局长为组长,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,局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姚美娟兼任局效能办公室主任,办公室成员有沈美英、李金生、杨新生、黄晓华。局效能办在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。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落实扩大内需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并与审计工作结合起来,加强组织领导,做到思想到位、组织到位、措施到位,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。
(三)完善机制,强化监督。充分运用日常督查、明察暗访、受理效能投诉等手段,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做到“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着落”。局设立投诉电话(0701-6441246、0701-6441473),在局域网站开辟专栏。对各种渠道反映的投诉与意见,一经核实,一律依纪依法进行处理,对影响创业服务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。要通过听取汇报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加强对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督促和指导,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