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南通市开发区财政局根据南通市审计局审计决定,将2014年至2017年违规占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1907万元全部入账归户,并制定了资金增值收益管理制度。
2017年上半年,该局开展了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绩效审计,对市辖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征收使用台账、结存资金存放台账、财务账册、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了分析核对,并重点关注了资金增值方式的合规性、定活期配比的适宜度、定期期限确定的恰当性、增值收益分配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被挪用等违规问题。比对分析该市下辖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规模、结构、存期、收益率等指标,发现开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在定期存放期限短(以1年为主)、增值收益率明显偏低等问题。为此,审计组与开发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谈话核实,开发区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模大的优势,与银行商定:资金存入后由该行向开发区平台公司等单位定向放贷;同时约定,存款协议利率为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的两倍左右。开发区财政局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核算增值收益时,仅计算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收益,剩余部分直接用于抵减定向贷款利息,三年共有1907万元增值收益被账外抵减,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。该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,要求开发区及时收回被占用的增值收益,同时全面加强资金监管,确保住宅维修资金的安全完整。 |